| 关于十二木卡姆
维吾尔十二木卡姆,是维吾尔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所作的重大贡献,她运用音乐、文学、舞蹈、戏剧等各种语言和艺术形式表现了维吾尔族人民绚丽的生活和高尚的情操,反映了他们的理想和追求以及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所产生的喜怒哀乐。她集传统音乐、演奏音乐、文学艺术、戏剧、舞蹈于一身,具有抒情性和叙事性相结合的特点。这种音乐形式在世界各民族的艺术史上独树一帜,堪称一绝。
木卡姆历史渊源流长,背景广阔而深远,与维吾尔族人民的历史时代同步发展。尽管属于维吾尔族民俗范畴的部落众多,地域辽阔,其音乐文化也具有多层次多源流的特点,但她仍以自己独特的风格而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音乐。十二木卡姆的源流,从时代和地域因素上讲主要有两点,一是由古代流传下来的传统音乐的基础上发展成的套曲和歌曲;二是地方音乐,即库车、喀什、吐鲁番、哈密和和田音乐以及刀郎音乐。这种时代和地域因素相互交织渗透,浑然一体,形成产生于维吾尔族人民的生活方式、民族特征、道德观念及其心理素质的民族调式特点。这种特点则是通过独特的音乐形式、演奏方法以及独特的演奏乐器加以体现的。

无论“木卡姆”在名称学上有何含义,它只表示经过规整的某个音乐套曲的专用名称。从16世纪开始,在音乐大师克迪尔罕、雅尔坎迪、阿曼尼落罕(乃菲丝)等人的引导下,经过众多民间乐师的挖掘、收集和整理,终于形成现在的规模和样式。维吾尔十二木卡姆包括拉克、且比亚特、木夏吾莱克、恰尔尕、潘尔尕、乌孜哈勒、艾且、乌夏克、巴雅提、纳瓦、斯尕、依拉克等木步姆。十二木卡姆还有一些地域性变体,其中比较有名且具一定特色的当属刀郎木卡姆和哈密木卡姆。
维吾尔十二木卡姆的第一个木卡姆均分为大乃额曼、达斯坦和麦西热甫等三大部分;每一个部分又由四个主旋律和若干变奏曲组成。其中每一首乐曲既是木卡姆主旋律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具有和声特色的独立乐曲。 维吾尔木卡姆是维吾尔诗歌的音乐表达形式。每个木卡姆配上那些含义隽永、内容丰富、色彩斑斓、朗朗上口、轻松活泼、便于演唱的古典诗词以及格则勒(双行诗)、民谣而显得情趣盎然,生机勃勃。尤其是维吾尔诗词中那最富韵味的格则勒的十八种格律更使木卡姆乐曲显得新颖而别致。
由于在整理、补充和研究维吾尔十二木卡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而使文化宝库中的这颗无价之宝日臻完美,光彩照人。在整理出版《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中,仍以著名木卡姆大师吐尔迪阿洪留下的木卡姆乐曲和歌词为主,同时,补充了部分木卡姆乐曲。对十二木卡姆的歌词,删去一些重复和不合音乐节拍的歌词,补充了部分在维吾尔古典文学中占有特殊地位的著名诗人的经典力作。吐尔迪阿洪演唱的十二木卡姆共计245首乐曲和2 482行歌词。在这次整理补充中,审定收录乐曲320首,歌词2 990行。

源于喀什噶尔的维吾尔族民间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继承融合了疏勒乐、龟兹乐、于阗乐的传统,集中体现了维吾尔族歌、舞、乐三种艺术高度统一的特征,是维吾尔族音乐之母,也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无价瑰宝。
“木卡姆”原为阿拉伯语,意思是“地点”、“地位”、“法律”’作为音乐术语,意为成套的民伺古典音乐。
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产生于公元14~16世纪西域音乐的融汇时期,经过多次的整理、规范,才成为今天的《十二木卡姆》。
木卡姆的第一次规范,在公元16世纪。这一时期,我国西域城邦小国叶尔羌汗国的拉失德汗在位,他的妃子阿曼尼莎罕精于维吾尔音乐艺术。她与当时的木卡姆大师喀迪尔汗一起,邀请各地熟悉木卡姆的民间艺人,对散失在民间的木卡姆进行了系统的搜集整理工作。这一工作使维吾尔族木卡姆与其他民族木卡姆得到了区分;第一次确定了十二木卡姆的规模;形成了木卡姆特有的琼乃合曼、达斯坦和麦西莱甫三部分结构;还重新确定了木卡姆的歌词。
第二次规范,是在19世纪清代光绪年间,由当时喀什噶尔的著名木卡姆艺术家艾里姆·赛里姆和莎车的民间艺人赛提瓦尔共同完成。他俩对流行在喀什噶尔的木卡姆加以整理、规范,形成了规模更大的音乐舞蹈套曲,产生了“喀什十二木卡姆”。
相关文章: 维护维族优秀传统 赛福鼎•艾则孜与十二木卡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