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较之欧洲国家,我国的遗产保护事业从意识、理念到措施和行动都较落后。这种落后状况不仅与我国这样一个遗产大国的身份很不相称,而且与我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不相适应。
我国五千年文明留下来的具有东方特色的遗产,是中华民族不可再生的、不可替代的宝贵财富,对我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精神文化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在政治上,它是国家身份的象征,代表着国家形象和成就。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文物向世界展示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诉说着中华民族曾经为人类文明做出的卓越贡献。保护好承载五千年光辉灿烂文明的文物有助于扩大中华文明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在精神上,它是我们的民族血脉,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和素质;保护文物,就是保护我们民族悠久的文明特征,就是维系中华民族的千年血脉,就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在社会经济生活上,它是文化消费的核心资源和重要的旅游经济资源。在全球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人们日益增长的对遗产的享用,使得遗产显现出越来越强大的经济价值。保护和利用好遗产资源已成为各个国家的重点发展方向。
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往往是遗产破坏的高危险期。如果再不提高我们的遗产价值观和保护意识,再不纠正我们在遗产保护意识上的偏颇,依然只重视“重要”遗产的保护而忽视“普通”遗产的保护,那么,用不了几十年,我们就可能只剩下少量“表演式”的遗产旅游点了。
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线
青岛市民俗博物馆馆长田清来在接受采访时谈到,民间工艺的传承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课题。五年前,青岛民俗博物馆在天后宫建起了一条叫“天街艺林”的民俗工艺小街,全市十四位民间艺人在街上办起了个人创作室。为了挖掘本地的民间艺术,青岛每年都举办民俗手工制作大赛,对大赛中发现的人才给予各方面的支持。比如每年我市都派一些民间艺人到海外现场表演展示,组织民间艺人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为他们搭建展示才能的平台,鼓励他们办班传艺等。尽管如此,很多的民间艺术仍处在失传、断档、后继乏人的情况中。
日前在京召开的“传承人与学术界的对话”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对于如何传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各抒己见。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谈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没有政府出面,遗产及其传承人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北京文化史研究所教授顾军也认为,学者们的首要工作是将那些濒临灭绝的文化遗产发掘出来,让它们进入政府保护的视野。而政府应该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遗产生存环境的维护者和改善者,是资金的支持者。
首都博物馆副馆长姚安谈到,首博已开始在每周六的固定时间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活动,并代表首博邀请传承人前来参与这种活态的展示,同时愿意为传承人解决资料整理、道具保存等难题。首博还将给予传承人一定数额的报酬。
清华大学刘晓峰和陈为蓬副教授介绍了国外的相关经验,在日本,对“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类似于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国家会划拨一些资金,用于传承人的自我记录、培养传承者以及为保护该项遗产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活动;但在一般情况下,经费是拨给该项目的民间团体。韩国则在为遗产履修者(学习者)发放“生活补助金”的同时,要求他们必须跟从传承人学习6个月以上,并在相关领域工作1年以上。政府还定期对其进行审查。比如,他们要求国家级的表演类遗产每年必须有两场以上的演出,此举一来是对国民进行遗产知识普及,二来则是为了对遗产传承现状进行质量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