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史料记载,作为一种成熟的戏曲形态,邵阳花鼓戏最迟形成于清代的道光、咸丰年间。邵阳花鼓戏的发展,经历了从“二小”(小丑,小旦)、“三小”(小丑、小旦、小生)到生、旦、净、丑四行俱备的三个阶段。“二小戏”是在对子花鼓基础上形成的。邵阳农村,逢年过节时,都有民间舞狮子、舞龙灯、车马灯等活动,都要演唱对子花鼓。
这种对子花鼓,从内容到表现形式都很简单。在这种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有情节有故事的小戏,也形成了小丑,小旦两个角色行当。到了同治年间,随着剧目内容的逐步丰富,剧中人物增多,才有了小生的出现,形成“三小”行当。民国初年,一方面上演剧目不断丰富发展,一方面与兄弟剧种的学习、交流不断增加,在“三小戏”的基础上增加了须生和花脸,形成了生、旦、净、丑四行。 |